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是人类发展观的重大进步,强调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总体来说,可持续发展理论内涵主要具有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持续性原则。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发展”的概念中还包含着制约因素,因此,在满足人类需要的过程中,必然有限制因的存在。主要限制因素有人口数量、环境、资源,以及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能力施加的限制。最主要的限制因素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自然资源与环境。因此,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从而真正将人类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有机结合。
第二,公平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包括本代人之间的公平、代际间的公平和资源分配与利用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机会、利益均等的发展。它既包括同代内区际的均衡发展,即一个地区的发展不应以损害其他地区的发展为代价;也包括代际的均衡发展,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的发展能力。该原则认为人类各代都处在同一生存空间,他们对这一空间中的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拥有同等享用权,他们应该拥有同等的生存权。因此,可持续发展把消除贫困作为重要问题提了出来,要优先解决贫困问题,要给各国、各地区的人及世世代代的人以平等的发展权。
第三,共同性原则。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在国际发展事务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具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世界各国应力求平等合作、共同协调发展的思想。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确立,不仅标志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合理利用地球资源、保护生态平衡方面终于基本达成共识,而且更重要的是标志着发展中国家在维护国家主权、争取平等共同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