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病重时,家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想尽一切办法,用先进的设备,昂贵的药物应以全力以赴留下自己最心爱的人,这本无可厚非,科学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就是为人们挽救珍贵性命而服务的,治疗有效的情况下,医生和家属一起努力,给患者一个更好的未来。
但是如果在明知治疗无效的情况下,用呼吸机,心脏起搏器等设备维持病人的生命,一身管子躺在病床上的亲人,爱人每一天的生存都是煎熬,这样真的是爱他吗?
英国缓和医疗三条核心原则:
1.承认死亡是一种正常过程;
2.既不加速也不延后死亡;
3.提供解除临终痛苦和不适的办法。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临终关怀”!
然而摆在眼前的现实是,拒绝过度医疗,采取临终关怀治疗政策的权利究竟在谁的手里。
一般来说在病人清醒活着,有完整的自我意识及清晰的自我决断能力的时候,病人是可以选择提前立遗嘱,决定自己临终时选择何种治疗方式的,如果之前没有做这件事情,突发病症后,决定权则在家属。
而中国是有着儒家思想道德传承几千年的文明过度,送亲人体面离开的是谁都不愿意背负的道德枷锁。
最为合理的就是提前做好自己的遗嘱,最后拥抱人世间(取自网友):
一、不论我生了什么重病,如胃癌、食道癌、胰腺癌等各类癌症,坚决不动大手术,包括以伤害身体为代价的急救或治疗措施,如化疗、放疗、开颅、开胸、气切、电击、叶克膜等等!
二、如果我失去吞咽的能力,等于失去吃的快乐不论什么情况下,绝对不能插「鼻胃管」。
三、不论什么情况下,不要在我身上插入各种维持生命的管子,如尿管、呼吸管等等。
以上三条,在我能作主时让我作主,万一我不能作主时,请亲人照我的叮嘱做,尊重我。让我的生命最后一程走的有尊严。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参照以下几点去做:
1、多抽时间陪我度过最后时刻;
2、我如果说出希望在什么地方离世,请尽量满足;
3、可以听我谈人生、瞎吹牛,但不必记录;
4、协助我弥补人生的种种遗憾;(这条就不必了,人之将死,即使想弥补,也有做不到的,但可以敷衍一下,哈哈)
5、帮我回顾人生,肯定过去的成就。(能哄时哄哄,找路边做假证的颁个荣誉证书都行,调皮。)
最后说一句,无论你们怎么做,我爱你们,希望我离世后,你们内心能够得到平静,祝你们永远幸福!
这份遗嘱让我看到主人豁达达观的人生态度,如果可以,我很高兴这样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