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方法和标准

首页 > 社会 > 作者:YD1662024-05-11 18:47:24


1. 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

根据财税〔2017〕39号和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例:张某任职于甲企业,月工资收入8000元,2018年12月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险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保费为3000元。甲企业2018年12月20日收到张某提供的凭证,于2019年1月开始扣除。

2019年1月应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为:

(8000-5000-200)×3%=84元。

2019年2月应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为:

(16000-10000-400)×3%-84=84元。……


2.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和财税〔2017〕39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单位负担部分应当实名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明细清单,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个人自行退保时,应及时告知扣缴单位。个人相关退保信息保险公司应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


3. 注意事项

适用对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不得税前扣除。


例:证券经纪人李某,户籍所在地北京昌平区,在合肥包河区工作。2019年1-12月每月从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证券公司取得佣金收入113300元,2019年1月李某购买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保单期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并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为4800元,相关资料当月交给了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证券公司财务部。请问李某2019年其他扣除金额是多少?李某如何来办理扣除?

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及时向代扣代缴单位提供保单凭证。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李某1月提交保单,从2月份扣除,全年可扣除金额为2200元(200×11)。


例:李某全年工资15万元(不含保险费用),单位购买保险支出1200元/年,个人购买保险支出2400元/年,个人与单位合计购买保险支出为3600元/年,应限额扣除2400元。

解: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0 1200-60000-2400)×10%-2520=6360元。


最新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方法和标准(9)


三、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最新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方法和标准(10)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 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不超过当年应税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2.账户资金收益暂不征税。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在缴费期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征税。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

4.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最新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方法和标准(11)


例:老王在上海某公司工作,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0000元,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0000元,老王自2019年1月起购买了一款符合规定的税收递延型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每月需缴纳保险金80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除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健康以外的其他扣除。问:老王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元?

解析:1.计算可扣除限额

老王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120000 20000*80%=13600元;比例扣除限额=13600*6%=8160元,小于扣除最高限额,因此,老王2019年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支出扣除限额为8160元。

其次,计算老王当月税前可扣除的已支付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费。

老王月实际支付保险金800,全年实际支付9600,大于扣除限额8160元,只能税前扣除8160元。

因此,老王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136000-60000-8160=6784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7840*10%-2520=4264元。


最新个税计算实例,个税计算方法和标准(12)

上一页1234下一页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