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的省会是长沙市,这是今天众所周知的事情。可是在湖南省最早设省之初,省会却没有在长沙,而是在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的县城。这是为什么呢?为何那时候的省城要设在今天看来已经比较偏僻的县城呢?
清朝的长沙府舆图
清朝的长沙府城
一切还要从明朝的一项制度说起,这就是督抚制度,也就是大家在影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总督、巡抚,即所谓的封疆大吏。
1547年时候的湖广行省部分区域地图,可见沅州及长沙府
设置总督、巡抚,是朝廷进行强化中央集权、更好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产物。因为明朝的政治体制,是皇帝权力的高度集中与地方权力的相对分散。在中央权力是向皇帝高度集中,而在地方则是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的军权、民政、司法三权分立。这样一来虽然解决了以前王朝地方官员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但也带来了新的弊端,就是因为三司鼎立、互不统摄,极不利于应付地方上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所以在明朝中期以后,由于各种矛盾的不断尖锐化,为了加强地方的“应急管理”能力,必须把地方三司权力进行统一管理,也就有了中央向地方派驻总督、巡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