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建制其实是商业社会的产物,所谓“市”其实就是做买卖、做交易的场所,市场市场,说的就是做买卖、做交易的场所、场地、场子。“市”呢,一般是跟“城”结合起来的,“城”呢,就是做个围墙,把里面的人圈起来,防护起来,“城”的作用是防卫,“市”的作用就是交易了,居住在城市的人,一般都是以非农产业、非农人口为主的,城市里面呢,就有这些产业的集散地、甚至生产场所,还有生产和交换、出售产品的人的居住场所,然后呢,还有管理这些人口包括周边农业人口的机构。然后,人都是要生老病死的,就又有了医院、学校还有玩的地方了。
截至2018年,中国有城市672个了,比“市”小的功能差不多的“镇”有21297个了,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已经很显然地走在了城市化、城镇化的道路上了。
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其实功能都是上面说的那些,根本没有什么区别的。要说区别,无非有三:
其一,副省级市一般体量比较大,远远超过了所谓的地级市,有的副省级城市甚至经济总量占了所在省的五分之一、三分之一了,为了更好的管理这么大体量、这么大规模的大城市,国家就把这类的大城市从地级市中分隔开了,就授予了比省级单位小、但是比地级城市大的经济和行政的自主权乃至立法权;副省级城市的说法是1994年2月底开始的,其实前身就是计划单列市,就是把这些大城市的计划体系单列出来,不再受所在的省级机构控制,而由中央直接控制,副省级城市的四大家正职领导,都是副省、部级的,其职务都要由中央审批的,在行政区划上,副省级城市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领导为主。我国现有广州、武汉、哈尔滨、沈阳、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大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15座副省级市,其中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是计划单列市,其它都是省会城市。
其二、地级市就不用多解释了,地级市是一个省级机构的主要的二级组成单位了,就是在省一级机构领导下,负责一个地域的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了。相同类型、但是叫法不同的,还有一些民族自治州、一些民族自治盟。其实,中国原先是实行中央、省、县、乡四级管理体制的,没有地级市这一说的,原先有的,也是省一级的派出机构,但原先都叫地区、专区、行政公署的。在1982年的时候,地区的数量高达170个,占当时318个地级行政区的53%,是地级行政区的主体。1983年后,开始“撤地设市”、“地市合并”。目前,在总计333个地级行政区中,仅剩7个地区,而地级市的数量则达到了293个,地级市已取代地区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体。
其三、“县”这个单位,本是地区或者地级市下面的基层单位,是组成地区的基本单元,是传统农业最基本的管理机构。其实,县级市也是后来的产物,原先县就是县,没有县级市一说的,县级市也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就是原先的农业县,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工业、贸易的产值、利润,已经远远大于农业的产值、利润了,特别是基础设施、集聚人口都比原先一个县城所集聚的设施、人口强得多得多了,再也不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可以满足这个地域的发展需要了。县级市这样的县级行政区,由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管辖或由省、自治区直接管辖。因其行政建制与县相同,故称县级市,目前,中国共计384个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