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参保者的简单叙述,该参保者的具体情况应该是如下情况:
该参保者应该是92年参加工作,从参加工作开始,每个月个人交2元钱的养老保险费,一直交至04年。
05年时,该参保者辞职入职了某私营企业工作。
该参保者辞职时的辞职书,被原央企单位相关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将该参保者的辞职书,装入了该参保者的档案里。
该参保者咨询:
自己退休时,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根据该参保者的情况,我们通过解析,得出如下结论:
一、如果该参保者92年在央企开始缴费时,该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已经开始建立个人账户,且该参保者档案里没有被单位除名或被开除处理通知单。
那该参保者1992年~2004年交2元钱社保费的年限,就应该算实际缴费年限,而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二、如果该参保者92年在央企开始缴费时,该参保者所在地的社保还未开始建立个人账户。
那该参保者1992年~2004年,已经实际缴费的年限,在该参保者的档案里,没有被单位开除或除名处理通知单的情况下,该参保者在当地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仍然算视同缴费年限。
因为参保者在当地还未建立个人账户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全部计入到国家统筹基金账户里的,参保者个人,一分钱也没有。
国家为了给已经参保缴费,但没有个人账户这部分参保者以补偿。
便将这部分参保者已经实际缴费的工作年限,也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该参保者1992年~2004年的工作年限,虽然已经实际缴费。
但只要该参保者实际缴费的年限,没有个人账户,该参保者的这部分实际缴费年限,就仍然算视同缴费年限。
但如果该参保者实际缴费的年限,已经全部建立了个人账户,那该参保者的实际缴费年限,就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