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始于1995年。
当年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新闻单位集中宣传推介了张家港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掀起向张家港学习的热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迅速掀起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
创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是以“争创”为平台,提高我区的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使之造福全区人民群众。文明城市的创建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渐进规律。在增强紧迫感的同时,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思想,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相结合,循序渐进地把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为全面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协调发展大局做好服务,为提升我区城市文明奠定良好基础。
来源: 文明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