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事业单位调任程序
1.动议调任。行政机关根据空缺岗位和职数,动议调任,并确定调任职位和条件。
2.提出人选。结合行政机关空缺岗位情况,提出拟调任人员的初步人选和具体情况。
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与调出单位沟通征求拟调意见,征得调出单位同意。
4.组织考察。拟调任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核实,到调出单位组织座谈了解,确定考察意见。
5.集体讨论决定。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调任对象。
6.调任公示。按照要求张贴调任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报批或者备案。向组织部门报备审批。
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党组下达任职文件,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行政机关人事部门办理入编、工资、公务员登记手续。
1.当事业单位有人员调出的时候,需要调出的单位填写调动人员等级表,而且调出的单位需要让主管部门签署调出意见并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完成了这一步骤之后,调入的单位人事部门就可以向州人事局发商调函了,州人事局在接到调入单位商调函之后,寄出调动人员的档案,并且办理行政、工资及相关内容转移手续。
2.当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的时候,调出的单位所在人事部分需要发商调函到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人事局,然后根据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来填写基本情况,来审核判定调动理由,再由调入单位的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且加盖行政公章,发出调动请示,再提交给局长办公会讨论,经过审批同意之后,就可以发调动函了,调动人只需要拿着调出单位的介绍信和其他手续资料到州人事局进行报道即可,等到州人事局和调入单位交接好之后,就会吧调动人员的保险公积金等转移到接受单位,并把调动人员介绍到接收单位,如果审批没有通过,那么人事档案会退回到原来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