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近日,居住在小海地的市民陈女士向网上帮办打来电话反映,房屋办理停暖还要交费用,这个规定实在不合理,建议有关部门能够考虑免收这些费用。
据贵山里的居民陈女士说,她家连续两年办理了停暖,第一年因为办理时间太晚,交了全额的供暖费,今年提前办理停暖手续,发现还是要交一笔费用,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热能损耗费。但陈女士表示无法理解,既然要求提前办理停暖手续,就不应该再向居民索要热损费。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用热户暂停供热期间,每个供热期需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如果是办理永久停热,可免交热能损耗补偿费。另外,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停热,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
另外,天津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凭《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城镇居民特困救助卡》或《天津市低收入家庭价格补助领取证》和所属区、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可以免交停热期间的热能损耗补偿费。或者是天津户口的无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凭《天津市定期补助人员证》、《天津市定期抚恤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和所属区、县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也可以免交停热期间热能损耗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