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2日起,在肥乡区主城区实行每个工作日限行2个号牌,即周一限行1和6、周二2和7、周三3和8、周四4和9、周五5和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时间:7:00—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一、肥乡区限行范围
正义街以东(不含本路),东环路以西(不含本路),平安路以南(不含本路),吉安路以北(不含本路),均为限行路段。
二、限行时间
(一)2018年1月2日起。
(二)每日限行时间为:7:00—20:00。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三、限行措施
(一)在主城区范围内,2018年1月2日开始对机动车实施机动车牌尾号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每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外埠车辆(邯郸本地驾驶员驾驶的除外),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三)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启动大气污染防治I级应急响应,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予以1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