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

首页 > 社会-民生 > 作者:YD1662022-11-30 19:58:07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出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餐饮企业提供饮食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等非居民厨余垃圾,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计量收费机制。

其实,该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已有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时要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

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也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产生厨余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有奖有罚,在餐饮服务方面通过“产生者付费”来约束厨余垃圾产生量。因此,《指导意见》的发布进一步贯彻落实了相关法律要求,也将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全面推进。


《指导意见》明确收费机制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收费标准及收费机制。就此,该指导意见中也有明确: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按照补偿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并充分考虑非居民单位承受能力,逐步到位。

厨余垃圾是生活垃圾的组成部分之一,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的地区,在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后,应以适当比例在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减,避免重复征收。

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2)

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定额管理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当实际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时执行较低价格,当高于定额标准时实行加价,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各地区应当综合考虑非居民单位垃圾历史产生量、垃圾减量目标、营业规模及类型等因素,科学核定厨余垃圾定额,并动态调整,作为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依据。


京沪杭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标准

事实上,关于非居民厨余垃圾“按产生者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的要求,在地方垃圾分类管理文件中也有所规定,如《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目前北京、上海及浙江等部分省市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已经实行计量收费。

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3)

北京市自2014年1月1日起,要求产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非居民单位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执行《北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容积计量收费标准》。不过,这一收费标准有望迎来调整,北京市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了《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提高了收费价格,并且实施差别化收费机制,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

上海市自2005年起便根据相关暂行办法,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2020年12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最新版《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版)》,明确规定上海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此外,2017年10月,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也印发《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置)按实际产生量计收,实行超量加价收费,基准量内外实行不同收费标准。

北京、上海、杭州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标准

见下表1

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4)

1.基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废单位自行申报的厨余垃圾产生量,结合上年度实际收运量,核定当年基数。


小 结

厨余垃圾含水率和有机物含量均较高,易腐烂发臭,不及时有效处理会给环境带来污染,按“产生者付费”是公平的,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从源头上控制厨余垃圾产生量,减少餐饮浪费,餐饮企业应高度关注该政策。

上海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上海餐饮垃圾收费标准(5)

为保证计量收费制度的实施,《指导意见》从各个方面统筹协调推进,以计量收费和定额管理为抓手,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运行体系,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加大费用征收和执法检查力度等有序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

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杨秀芝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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