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政协:
标准10年未变,应提高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在陕西省政协2021年11月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榆林市政协呼吁,提高该省职工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
遗属补助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世后,生前单位可对生活有困难的遗属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费。榆林市政协在调研中了解到,2011年1月,陕西省根据当时的物价标准和人民生活水平,将遗属补助确定为:农业户口每人每月30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350元,其中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因公死亡人员遗属,在此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遗属困难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本人工资或离退休金。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价指数不断增长,而遗属补助政策10年一直未调整,特别是老人和孩子生活费用的增加,使得当前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生活压力不断加大。为了让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这些困难群体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确保在“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榆林市政协建议,对陕西省机关、企事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标准给予适当提高。
本报记者 路强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2月14日 第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