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一个家庭收入的顶梁柱去世会对家庭的收支情况造成严重的影响。现在国家极其重视教师的待遇,老师们的工资待遇和退休待遇都不低的,很多地方已经实现了教师的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待遇水平。因此也出现了很多名校毕业生去考深圳、上海等地老师编制的现象。
一般来说,事业编制的教师去世以后其家属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如果家庭其遗属生活困难的,还可以按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这五项待遇,前两项有统一的规定,后面三项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第一部分待遇是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一些地方也称之为丧葬补助金,主要是为了安葬去世人员的一笔费用。主要是发放给遗属,减轻他们安葬去世人员的负担。
注意要想领取丧葬补助费,必须要符合当地的殡葬要求,像火葬地区是必须带着火化证才能领取的。
有关丧葬补助费的标准,全国各地并不一样。很多地方都是90年代甚至七八十年代制定的政策,标准并不高。比如说山东省目前是1000元,北京市只有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不过,也有的地区是跟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的待遇相对较高,比如说上海市是两个月,宁夏自治区是三个月。
注意:现在企业参保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是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根据2021年9月份国家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国家明确企业职工去世以后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是两个月的去世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如说山东省企业性质参保人员的2022年的丧葬补助费标准是7844元。
第二部分待遇是一次性抚恤金待遇。依据2008年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因病非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基本退休费。在当时由于暂时还没有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在一般是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如果是企业职工的话,主要是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月数领取9~24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上大多数人只有9个月。事业单位是20个月,而且与本人员基本养老金挂钩,还是更划算一些的。
第三部分待遇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从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就开始积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了。
退休以后按照计发的金额每月进行扣取,60岁的计发月数是139个月,50岁是195个月。刚刚退休半年就去世,大部分余额还在的。
虽然说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都是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预计怎么也有三五万元的,实际上高的能达到七八万元了。
第四部分待遇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职业年金是国家专门为机关事业单位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达到退休年龄以后,可以按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领取一辈子。
职业年金如果是按月领取的话,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业年金领取的钱数,全部纳入应税所得额,3000元以内的税率是3%。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一般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1.5倍少一些。缴费钱数虽然是1.5倍,但是相应的收益率比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会低一些。
第五部分待遇是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如果说其子女未成年或者配偶、赡养的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比如说养老金,可以通过原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具体标准不是很高,认定条件也比低保更宽泛。比如说青海省目前只有628元到648元。
如果是以上各种待遇均享受以后,家庭还是十分困难,可以再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