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人不用转诊单,转诊和不转诊报销比例

首页 > 社会-民生 > 作者:YD1662023-04-16 07:41:46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有西宁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在药店购药时却不能使用,说是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才能使用。市民想通过热线了解,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的制定、门诊就医、住院及异地就医等方面的问题。记者联系到了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社会多方筹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省、市(州)级财政补助按8:2比例承担,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14元/人。具体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因病就医的门诊费用给予报付,不设起付线,在扣除需自费的诊疗项目和药品费后,按照50%的比例报付,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付120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住院就医有什么规定吗?

参保城乡居民就医首先必须到参保地所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按照“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住院。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直接住院?

特殊人群和特殊疾病可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就近、就急住院。

特殊人群:70岁以上老年人、0-3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孕产妇等,可以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特殊疾病: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业务范围或专科业务能力,重性精神疾病、眼科、儿科、残疾康复、血液类等特殊疾病患者可就近选择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救治。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同一种疾病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患者可直接选择原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需办什么手续?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省外住院就医的,在就医前首先必须到具有转外审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省妇女儿童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省心血管专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办理转外审批手续,市区参保人员持转外审批手续到中国人寿青海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三县参保人员持转外审批手续到参保地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支公司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