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异地就医转院手续一事,感觉非常的不理解,并认为医保就不该有这样的规定,太麻烦。
对于朋友们提出的异议,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办理转院转诊手续,确实很麻烦。
但即使麻烦,也必须要办。
原因如下: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参加医疗保险时,大家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都是交给了自己参保地和单位居住地的医保局的。
如果医保在没有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大家看病时,想去哪里看病就去哪里看病的话,国家医疗保险基金的费用就将无法管理,就会乱套。
因为参保者医疗费用的报销,是有规定比例和规定金额的,而各地的规定比例和规定金额是不一样的,医疗水平和医疗费用的差别也很大。
例如:大城市的三甲医院和小城市的三甲医院,从医疗水平、医疗设备设施上,都是有很大差别的,所收取的医疗费用,差别更大。
大家在去大城市的三甲医院看病时,因为你没在人家那里缴纳医保费用,人家就不会出钱给你报销。
如果你在大城市三甲医院花高额的费用看病后,回参保地进行报销的话,你在参保地所缴纳的医保费用,是不够支付你在大城市看病报销的费用的,如果不给你报销,对于参保者来说,是一大损失,还有可能导致参保者因病致贫。
但如果给你报销,其它参保者患病后,就有可能出现没钱报销的现象,这对于未去异地看病的参保者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体现。
所以,为了杜绝上述情况的出现,国家医保局只能规定,参保者去异地就医时,必须视病情的轻重情况,决定参保者是否可以去异地就医,是否可以报销异地就医的费用。
只有遵循这样的就医规则,才会对每一个参保者都能做到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