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人死了,反正你也活发一把火烧了,你要让你这个身体的一部分留下来,捐献出去,或者整个遗体都捐献出去,这样造福人间,不挺好吗。但是咱们很多人很难理解在哪儿,关键在于遗体捐献呢,那你捐献出干嘛?要么到医学院解剖用,要么呢,是该取哪个器官给这个有病的活人来用,这难免都要动刀。所以咱们有很多亲人,或者说咱自个儿都觉得,你说我死都死了[发怒],不还这一刀。我多倒霉的[流泪],所以这就是一个观念问题,我把这个观念很难突破,其实我们可以换一个思维,想一想,人死路灯灭[发怒],你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影响,假如你捐献的器官它依然有用,在另一个人生命里发挥作用,这不是个好事儿吗?你死了,这眼角膜儿没用了,我捐献出来搁另一人眼睛这儿,他能看见这个世界,不就等于自己的生命在这个世界得到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