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家庭散养动物管理的
通 告
根据当前我县面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形势的需要,为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全 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I级响应和信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决 定加强城乡居民家庭散养动物的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家庭对散养的动物(主
要包含狗、猫等)要自觉加强管理,一律在家豢养,不得散
放。
二、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
的告知宣传和管理监督。
三、对辖区内的流浪动物,由辖区村(居)委会、城管
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捕获,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0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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