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历史演变
1.1、建筑工程部技术司组织有关专家翻译了苏联1954年11月批准的《工业企业及居住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H102-54,该标准于1956年1月由建筑工程出版社出版。
翻译、出版。
1.2、1956年4月,国家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准了由公安部和建筑工程部编制的《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建筑设计暂行防火标准》102-56,自1956年9月1日起试行。
该标准以苏联标准H102-54为蓝本制定,是新中国第一个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1.3、1960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为了便于该规定的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另制订“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 ,供设计部门设计时参考。
该规定共八条,一千多字,不算标准,但有法律效力。
1.4、1975年,我国颁布了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公安部和燃料化学工业部批准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于1975年3月1日试行。
1.5、1982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和公安部联合批准了由公安部主编的《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 (试行),该规范于1983年6月1日起试行。
随着高层民用建筑的增多,从建规分离出专用标准。
1.6、 1995年5月13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通过有关部门会审,建设部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于1997年、2001年和2005年做了局部修订。
1.7、1987年8月26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经有关部门会审,作为国家标准颁布,该规范于1988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在1995年、1997年和2001年做了局部修订。1.8、2006年7月12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并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
1.9、2014年8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并于2015年05月1日实施。
是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两项标准的整合、修订,升级完善了标准,GB50045取消、回归GB50016。
也解决了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的一些不协调的问题(如石化规),适应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了。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做了局部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