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从工资扣会计分录,收到员工罚款会计分录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4-19 21:02:08

铁柱2018年10月05日入职合肥A公司,职位是为机加工,薪资是5000元/月, 这个岗位工作强度高、压力大,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2019年06月初,铁柱在进行产品加工时发生质量事故,其实 并非铁柱原因。

公司以铁柱未规范操作,工序不合格,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对铁柱作出赔偿公司6000元的经济处分, 分别从铁柱2019 年 06月、07月工资中进行扣除。2019年07月公司发放06月工资时铁柱发现自己被扣3000元,2019年07月20日铁柱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公司补发克扣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不予理会。

罚款从工资扣会计分录,收到员工罚款会计分录(1)

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于是铁柱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判决结果公司补齐克扣的工资并支 付铁柱经济补偿金。

从本案来看,这家公司有三处违法违规的地方:员工赔偿的额度、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关于员工赔偿额度问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首先,本次质量事故非铁柱的原因造成,铁柱在生产的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铁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法律明确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是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铁柱月工资是5000元,06月份扣了3000元,即扣除了月工资的60%,严重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限额,属于违法行为。

2.关于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从工资扣会计分录,收到员工罚款会计分录(2)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铁柱在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与拖欠工资一 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铁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关于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罚款从工资扣会计分录,收到员工罚款会计分录(3)

经济补偿金

铁柱解除合同的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依据法律规定铁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必须尊重员工、重视员工、积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能一门心思去损害员工的利益。

关注我,不迷路!和我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只有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将不法侵害者绳之以法!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