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改退款原因后,系统直接判定证据不足操作退款
虽说还有一次纠纷申诉的机会,但基本不会成功,因为退款成功的原因““卖家反馈未收到货不实”,实际货商家已经收到了。
那么以后是否想改什么理由就可以随意改理由,规则条款形同虚设。双方有纠纷,直接改个其他原因,达成退款目的就成了。
穿小鞋
就跟小偷偷东西被抓,墙那边判无期的人员还少一个坑位,直接给小偷改个无期送进去了!
扣帽子
#飞驰人生#2里那句对白,成绩我可以不要,但是我不能不要我的清白啊,蓝皮书里没有这条规则!
“蓝皮书规则现在没有,明天就有了,懂了吧?”[石化]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具体已实际处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