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5-10 14:53:59

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1)

第098期

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2)

[问题来源]:

SIRE检查时,国内液货船曾多次被开发现项“甲板使用的手提泡沫灭火机,使用条件是温度5℃以上,但当时的环境温度是0度C左右”,应如何操作?

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3)

[分析意见]:

一、公约依据

1、SOLAS公约第II-2章第10条第3.2.4条(MSC(91)72决议,2002年1月1日生效):灭火器应位于易于看到的位置并随时可用。该位置应在失火时能迅速和便于到达,且灭火器所处位置应不会使其可用性受到天气、振动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手提式灭火器应配有表明其是否已被用过的标志。

2、 SOLAS公约第II-2章关于船上手提式灭火器的数量和布置的统一解释——

MSC.1/Circ.1275 ,适用于 2009年1月1日后建造的公约船。

注解4 如果在露天甲板、开式滚装处所和车辆处所以及货物处所(适用时)载运危险货物时,应布置2具,每具容量不少于6公斤干粉或等效物的手提式灭火器。在液货船的露天甲板上,应设有2具具有适当容量的手提式灭火器。

二、技术分析

1、目前国内主流水基形泡沫灭火器使用温度为 5℃—— 55℃,但北方港口冬季环境温度通常在0℃以下。

2、如果单纯追求完全满足北方港口温度需求,需要使用环境温度在-25℃或者更高要求的产品,这存在着需要专门定购及使用成本过高等,较为合理的配置方法分析和建议如下:

2.1 对于航行区域以南方为主,仅仅偶然航行北方航线的船舶建议不对现有配置做改动,解决的方法是用船上的备用灭火器,选择能扑灭场所火灾类型的做临时替代(如用抗低温性能较好的干粉替代水基型泡沫灭火器,因为干粉工作温度界限一般为-20℃~50℃)。

2.2 对于整个冬季中大多数时间在北方港口营运的船,可以根据下列表格选择合适的灭火器:GB4351.1-2005

A

﹢5℃~﹢55℃;

B

0℃~+55℃;

C

﹣10℃~+55℃;

D

﹣20℃~+55℃;

E

﹣30℃~+55℃;

F

﹣40℃~+55℃;

G

﹣55℃~+55℃。

此类船舶选择-10℃~ 55℃已经能满足一般性需求。考虑的因素主要有:

2.2.1当地环境温度因素,选择典型意义的大连作为分析点。

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4)

从上表中可见,大连冬季的平均最低温度为-6.9度,极端低温在-15至-19度之间,每年极端低温(低于-10度C)天数约在5~10天左右,此时用保暖物质包扎后置于有热源场所附近(如甲板上的加温蒸汽管附近。),或者也使用前述用干粉类临时替代几天的方法,应能满足一般要求。

2.2.2冬季海面温度通常情况下略高于当地陆地温度。

3、如经常在更冷航区如锦州及丹东等地营运的船舶,可能需要更多的考虑,建议使用适合当地环境的耐低温泡沫灭火机。

结论和建议

1、公约对手提灭火器有适用火灾类型及容积/重量方面的硬性规定,但没有对甲板上的灭火机做型式上的强制规定;

2、对于备用灭火器型式和数量,公约有要求,但备用灭火器不涉及场所布置,所以使用替代方式是一种可接受的行为;

3、防火控制图的配置是船舶设计部门根据上述原则做出的最优化选择,也是根据情况可以做修订和更改的;

4、临时替代时不必更改防火控制图,但必须在船上的救生消防设备记录本上做标识,实现有序管理;

5、建议船公司在防冻体系文件中予以补充说明或者寒冷季节来临前以通电或者其它方式给船上做及时的提示。

专家审稿:方玉林(C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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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泡沫灭火器一般适用于,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正确用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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