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和2003年一样,全国上下一片恐慌,大部分的人都躲在家里瑟瑟发抖。而这一切的根源,非冠病毒,就是来自于一个小小的动物——蝙蝠。
在中国古代,由于蝙蝠的谐音是“遍福”,人们便将蝙蝠作为一种吉祥的图案和象征。除了个别偏方将蝙蝠作为药用和仙药以外,人们几乎不会食用蝙蝠。
在家里躲疫情的过程中,闲着翻看古代书籍时,从《夜谭随录》上看到了一则关于人吃蝙蝠、作恶多端,而导致因果报应的志怪故事。
《夜谭随录》是清朝人和邦额(满族)写的一本志怪小说,在形式上基本模仿的《聊斋志异》,写的也都是鬼狐怪异、人妖艳遇的故事。
这则故事出自第三卷,名叫《某王子》。内容翻译成白话文如下:
相传明朝的时候,有一位侧室生的王子,生性比较残忍。每天和太监们厮混在一起,无所事事之余,施暴虐行,无恶不作。
首先,他对自己的小妾很是残忍。小妾们稍微有一点过错,就被剥掉衣服,用烧红的烙铁炙烤肌肤。或者将没有烧尽的烟灰放到她们的手里,直到烟灰燃烬,皮肤烧焦。小妾们如果稍微动弹有所反抗,就会变本加厉,加重刑罚虐待。
同时,对待小动物也很暴虐。猫狗稍微不顺他的意,就学古代的车裂之刑,将猫的四条腿绑到四只狗身上,然后鞭打狗,把猫整个扯裂。如果是狗,就将狗的腿绑到四只驴或马身上,认为自己在效法古人。
他还经常在大殿里放一个锅,烧满热油,把抓过来的燕子、麻雀、蝙蝠都放进去。等炸得焦黑,就蘸着盐当做下酒菜吃掉。他最喜欢吃这些东西,一次吃十只也不觉得厌烦。
终于,还没等到继承父亲的封号,便得痨病死了。
在他死后的第二年,王府上的一位长史,一天夜里做了个梦。梦见这位王子披头散发,赤身裸体,很是悲惨。长史惊诧地问怎么回事,王子便哭着说道:“我活着的时候,不仁不义,死后尝尽了地狱的各种酷刑。今天阎王终于决定了我的结果,应当托生为驴。你明天到某大街某坊某店铺前,如果看到拴着一头白色的母驴,身体又瘦,尾巴还秃着没毛,那就是我的生母。驴肚子里怀着的驹子,就是我。希望大人你念及往日的情分,把我们母子赎回来,不至于死在屠夫的刀下。如此,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说完,放声痛哭。
长史惊醒后才发现是一场梦,很是诧异,感慨万分,翻来覆去直到天亮,再也没有睡着。
第二天,他坐着马车前往街市查看,果然看见了一头*的母驴拴在铺子前,形状、毛色和梦中王子所讲一丝不差。长史刚下车,那母驴便向他嘶鸣起来,两眼不住掉泪。长史见此情景,也不禁流下泪来。
他忙叫来店主问道:“你这头驴子卖吗?”
店主说:“这驴是我昨天用五千钱买的,今天准备*了它卖肉,不卖活的。”
长史说:“别这样,驴也是一条命,你*了驴卖肉,不过是想多得钱而已。你只说*这条驴可以得多少利钱,我用一倍的钱赎它。”
店主说:“大人真有恻隐之心!既然大人一定要赎它,小人怎么敢过多地索要呢?连本带利给六千钱就可以了。”长史便将钱如数给了店主,牵着驴子回府。
这天夜里,长史又梦见王子和他母亲来谢恩。长史不敢隐瞒,找机会将此事告诉了王爷。
王爷突然听到此事,不禁惊愕异常,继而叹息了很久,恨恨地说:“暴戾之子,本来就应该遭阴间的报应;他的母亲也阴险凶悍,又非常嫉妒,也应当遭报应。尽管如此,父子之情、夫妻之恩却不可以断绝。城外苑林地广草盛,可以将驴子放养在那里,让他们老死吧。”
长史听了连连应命,就把驴子牵了过去。就在放养驴子那天,母驴生下了一头驹子。
一天,王爷路过园子来,两头驴见了王爷,伏在地上流泪。王爷试着叫它们的名字,它们立即摇着尾巴嘶叫着,像是呼叫又像是答应。王爷见状,心里不由得闷闷不乐,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后来王爷已经死了,也不知道那两头驴还在不在。
故事的最后,和《聊斋志异》同类的书一样,有一段作者的评价: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以王子之尊贵,行恶如此,托生为驴,上天岂能放过一个坏人?人往往不相信因果报应,但此事又流传一时,为什么不信呢?如果此事可信,则相传白起、李林甫、秦桧托生为猪之说,也是真的了。刘备曾经说过,“无以恶小而为之,无以善小而不为。”后世的王公贵族,如果谨守此言,以此来教导儿孙,以德行传承下去,肯定能光耀门楣。
王子生前极其凶暴残忍,死后变成驴,几乎死在屠刀下,也算极惨的了。世上暴戾狠毒阴险的人,还是及早回头,免得被拴在街市上准备*头时,盼望人来救却未必会有人来救啊。
其实,书中带着些迷信的色彩。不过,因果报应一说,也许不足为信,但刘备的那句遗言“无以恶小而为之,无以善小而不为”,却真的应该学习。不信天、不信命,有时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