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贵阳市全面开始对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多名出租车驾驶员来电:“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我能不能拒载?”
(配图:图文无关)
法律知识小讲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以上法规可以看出,谁违法,处罚谁,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处罚驾驶人,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乘客。
针对这一规定,我们的出租车驾驶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安全带的清洁卫生。
2、建议买一份刊登有交警部门宣传“不系安全带要被查处”的报纸,或者收藏相关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以备不时之需。
3、乘客上车时主动提醒乘客系安全带,乘客不理解的,可以出示报纸或微信文章。
如果乘客还是不愿意配合,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乘客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所以此情况不属于拒载,但驾驶员一定要耐心解释。
贵阳市运管局温馨提示
请各位市民在乘坐出租车时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良好习惯,驾驶员提醒时请配合。
来源:贵州交通广播、贵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