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地盘着火
烧毁的东西
只需自己承担损失就行了?
事实上
火灾事故是威胁公共安全的事
即使火灾未蔓延未损害至他人
同样也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切不可心存侥幸!
案例一
近日,广西省钦州市灵山县一女子因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一万元,过火面积约28平米,无人员伤亡。
事后,当地消防部门联合县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类似的事故在上海也有出现
案例二
3月10日,上海浦东新区一农村自建房起火,过火面积20平方米。家中电器、物品被不同程度烧毁,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