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去调查自己觉得还不错的大品牌公司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可没有危言耸听,有很多满大街都能看到的品牌,在这里并不是单指零食店铺这一行业,包括奶茶加盟的行业都存在许多没有特许加盟备案的大厂。
在刚刚荣女士一案就曾提过,她所加盟的公司旗下大多数都为直营店,那么就可以侧面体现,公司实际上并没有特许加盟备案。而公司通过特许加盟备案就要求公司需要符合2店1年等等条件。
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 2 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 1年。
那么回到荣女士的案件中,该公司没有特许加盟备案擅自加盟,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所以大家在加盟之前,一定要通过政府机关的网站,对公司资质进行查询。
其次,不要轻信公司所作出的种种口头承诺。比如在两案中,虽然两家公司都在宣传,自己并不会收取加盟费。但实际也存在保证金、意向金,这些钱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类钱后面是不会再见到的。
这些没有真正备案过的公司,名下都会有经验丰富的法务律师。在公司负责人的花言巧语下,很多人可能会为此心动,一时的头脑发热加上很多人对于合同的签署,因为对于公司的信任,根本不会多加留意。
这就会让很多合同上的漏洞,在你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就直接签署产生法律效应,所以大家不要被公司几次三番的免费、打折的诱惑,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天上怎么会掉馅饼呢?
毕竟也会有很多的不法分子,会借各种各样的借口,骗取你的信任签署各类合同。殊不知这类的违约金、保证金、意向金对于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还有很多零食公司,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手段,让你大量囤货,这些商铺在无意间就会成为公司的最大买家。而小霞遇到的高额进货价,就属于是公司为了刺激商铺囤货所惯用的伎俩。
公司在货物上赚取差价,还可以在商铺大批量囤货时,再次赚取差价。甚至有很多公司在下派巡查员时,打着指导经营的旗号,实际上就是在检查商铺是否使用了非公司供货的便宜原料,如若不合规,公司就会再次向商铺收取不低的罚款,美其名曰对于产品的品质严格把控。
当然并非所有零食公司都是在诈骗,只是在用这两个案件,来提醒大家,要谨防此类的加盟骗局,在平时签署合同时,更要小心谨慎,以免让你的创业梦想,成为有心之人的生财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