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的流动性较强,摆摊地点往往选择在交通主干道两侧、人流量大的商业中心区或大型社区的门口。摊贩占道经营会影响交通,摊点的随意摆设也影响到城市的整体市容。
2、造成环境污染
摆地摊过程中会给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塑料袋的白色垃圾随地丢弃,烧烤浓烟肆意飘散在空气中,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洁和美观。
3、威胁社会治安,加大城市的管理难度
南方日报曾经报道过,两位摆地摊的小商贩为了占据有利位置而互相竞争直至大打出手,两人受伤的同时还伤及了前来劝架和过路的市民。一些缺少法律意识的小商贩对前来劝告的城管工作人员也以武力对抗。例如,买早餐的商贩将翻滚的油泼到城管的脸上,烤羊肉串的用刀伤人等。类似围绕摆地摊发生的暴力事件屡见不鲜,需要引起政府城管部门的格外重视。
4、商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侵害消费者权益
在地摊上售卖的物品大多是一些较为低档的廉价商品,其中不乏假冒伪劣、质量低下的商品,会扰乱商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由于地摊的流动性,商品售卖者对商品的质量缺乏售后服务意识,使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5、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市民的休息、学习及工作
摊叛吆喝声、喇叭声造成噪音污染,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五、现行政策
作为一种经济形式,目前的地摊经济还没有一部完整统一、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各地政府对地摊经济的政策各有不同,大多数的城市因为其造成的交通和环境问题对其进行封*,但也有一部分城市在政策上对地摊经济有所松动。2007年“两会”前夕,上海一份《城市设摊导则》提出的“不再一律封*马路摊点”的地方政策,被认为是彻底化解城管与地摊这对“冤家”矛盾的举措。此后,重庆、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解禁马路摊点;一些人大代表也在“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地方政府给守法小贩合理解禁,以保障公民基本谋生权利;郑州、石家庄等城市最近也传出消息,酝酿解禁,一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逐步展开。
六、各方态度
市民
大部分逛街的人,则乐意看到地摊的增多,地摊的出现,使市民购物多了选择余地。加上现在很多店面关门都很早,夏天夜晚,小摊上的东西一般比较实惠,丰富了购物内容。大部分市民都对地摊现象表示支持。
环保部门
摆地摊凸现的种种扰民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地摊随意摆放使道路交通变得拥挤,与此同时,摊主们随意丢弃货物包装盒、一次性饭盒,以及油污垃圾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社会学家
社会学家王明美认为,地摊经济,是人类最原始,也是最有生命力的商业活动之一,它繁荣了经济市场,弥补了老百姓购物的一段空白点。虽然地摊市场何去何从,我们无从定论,但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希望能在城市的规范化与民生实际情况之间去寻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他说,并不是说一个整齐划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就是一座好城市的标志。对于地摊经济,政府管理部门不应该只想到禁止,应当从人性化考虑给予引导,城市应该为地摊一族松绑。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量的人员流入城市谋生是不可避免的,而城市人群也需要城市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多元化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从小商贩和外来人员的角度,到城市劳动谋生是他们基本的生活方式。”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庆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也表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理念还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这体现在单纯的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这种形式主义的管理方式,没有考虑到老百姓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也没有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杨雄说,事实上,即使在世界最发达的、最现代化的城市,也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和流浪者。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及其他城市,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庭院销售等各种以不同形式为城市个体经营者提供自由经济活动。比如在韩国,小摊被称为“道路文化”,很多韩国摊主将小卡车改造成“包装马车”,出售各种寿司、日用品、服装等。不过,韩国政府对摆摊的地点、营业时间、经营范围也有严格的限制。
经济学家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指出,小摊贩也很需要就业,如果把他们管得太紧,矛盾会更尖锐,不利于稳定。要管理好“地摊经济”,还要相关部门把眼界放宽一点,创新工作思路,从不同阶层公众的需要出发,尽可能多地换位思考,多走访一些商贩,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在便民利民、维护城市形象的前提下,制定出一个合适的规划,把“地摊经济”改造为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休闲文化产业,把“地摊经济”整编成“正规军”,让“地摊经济”不仅规范有序,而且走上特色化规模化发展之路。
政府官员态度
四川省政协委员张平建议,城市应为小商小贩“松绑”,允许市民在指定的时间或区域占道、占地摆摊经营,并恢复夜市,帮助低收入 群体和失业人员度过经济“寒冬”。当地一家网站专门就此进行民意调查,结果绝大部分人表示支持,只有4.08%的人表示反对。
七、地摊经济的发展对策
(一)、经验借鉴
综观世界各国,许多国际化大都市并没有消灭城市街头的摊贩。无论是纽约、伦敦,还是巴黎、罗马,都有小摊贩、集市、夜市、周末市场、跳蚤市场等各种不同的地摊个体经营形式。法国的“跳蚤市场”要求小摊贩们定时、定地设摊,轮流举办,这样可以减少摆地摊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堵塞和对环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在韩国,地摊被称为“道路文化”,很多韩国摊主将小卡车改造成“包装马车”,出售各种寿司、日用品、服装等,成为韩国一道独特的文化风景线。韩国还成立了“小摊业主协会”对地摊经济进行管制,同时解决一些小摊贩们的问题。小摊主们也自发成立了“全国摊店业主联合会”并拥有自己的网站,互相交流经验。
在我国香港地区,就有以九龙旺角、佐敦等地为代表的庙街夜市,每天都是人流不断,并成为香港的一大文化特色。据介绍,仅台湾地区就有摊贩44万余人。南京市在几年前已采取措施对地摊经济进行管理。通过对流动摊贩采取“十二分制”考核,对于分数被扣除者实行强制取缔。在规范了地摊经济的同时,又使经营者有一种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二)、政策法规的支持
1、不再一律封*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
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则体现出了“权力的弹性”,彰显了民生权利与公共权力的互让性。公权力的“弹性”理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非不可调和。“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行政职权的个案使用离不开行政主体的掂量、比较、评估、权衡和决定。这本身就隐含着对公权力的处分。”而现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生计的变革,说明公共管理部门已经意识到,“合法的决定往往并不是惟一的”。
以就业促进法的视角,来审视和考量“地摊经济”,如果要想实现秩序的原则与生存的原则的长久的平衡,使“不再一律封*”和“有序开放”成为公权力的普遍选择,而不仅仅依赖于少数城市的自我反省和自我纠错,则有必要将“地摊经济”纳入就业促进法的概念和范畴,以刚性的法律来实现“权力的弹性”,从而为数百万城市边缘群体的生计,提供一个挡风遮雨的空间。
2、加快城市立法,承认地摊经济的合法性
现行法律下,地摊经济是一种违法经营行为。目前与个体经营有关的3部法规都无一例外地规定,只有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才可以领取营业执照。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承认地摊经济的存在,赋予摊贩合理经营身份,是解决城管纠纷的根本措施。上海市2007年已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允许一部分小商小贩存在,并为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
3、对摊点设置进行规范,限时限道,分区、分场所、分时间经营
如在重要的行政活动区、城市主干道、商业办公区等禁止设摊,而在居民生活区、风景区附近则有管理地开放。嘉兴市对城市道路设摊划分3个等级,根据一、二、三级道路安排摊位数量,实行集中经营,规范管理。经批准设置的流动摊位分为早点、水果、修理、百什货、夜市等类,全部实行亮证经营,对每一经营户主建立管理档案,不得擅自移动设摊位置及转租摊位。城管的职能要由“驱赶型”向“服务型”转变。
4、加强卫生、安全管理,提升地摊经济素质
解禁不等于盲目解禁,中国人口众多,一旦开禁可能有过多的小贩涌入城区,政府如果不加强管理,必然导致小贩们对公共空间的争夺,对公共空间产生破坏性作用;马路摊点的管理责任不好界定,小摊贩们在利益驱动下会超越政府划定的区域,如果没有法规进行管理,解禁后可能会陷入混乱状态。因此,提升城管部门的管理能力也是当务之急。
现代化城市对待地摊经济应持宽容之心,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则应更多地通过人性化科学管理,使地摊经济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抵消城市生活受影响的成本后尽量最大化,从而实现多赢。
5、加强政府引导,促进经验交流。
地方政府部门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咨询机构,对地摊市场进行一些专门调查研究,听取地摊主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的引导,使其不盲目发展,同时,鼓励地摊主成立自治机构,选举机构代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地摊经济,国家*提倡的政策,得到全国老百姓的积极响应。
祝福
祖国繁荣昌盛,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