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占,家里族谱姓氏“詹”,历史原因繁改简的时候老一辈身份证姓氏都成了“占”,现在到了自己这辈不像以前要求那么多,改名字相对容易,就想着改回去,结果去派出所改名遭到拒绝。
姑娘出生时候出生证明写了一个名字,后来觉得不好就去改过一次,姓氏没变,现在家里续谱,小孩信息可以添加上去,就想着把孩子姓氏也改过来,结果去了派出所户籍科,办事人员说改了名字就没有第一个出生证明上的曾用名显示,只能显示第二个名字为曾用名,到时候上学啥的不好办理入学手续,我说这些不用你操心,我可以自己处理,然后他们就说已经改过了一次无法再更改。
这是否合理,有懂得朋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