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专家组一行在湖北英山县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家质询等环节,专家组最终宣布,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基本符合《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达到验收标准,专家组通过验收。
英山县开展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验收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英山县委县政府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起验收。
专家组先后来到大别山茶叶谷、英山云雾茶产业协会、湖北大别茶访茶业有限公司(金家铺镇志顺基地)、湖北乌山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地进行验收,实地了解茶叶地标产业助力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英山云雾茶生产者保护合作组织在引导行业自律、倡导标准化生产、人员培训和地标保护,茶叶标准化建园、种植、生产、销售以及茶旅融合等情况。
英山云雾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湖北省获批的首个地标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也是英山县筹建的第一个国字号示范区,自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筹建以来,省、市市场监管局以及英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筹建工作,英山县市场监管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筹建工作,在组织专班、夯实制度、建立体系、加大保护、强化宣传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多次深入企业,指导英山云雾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集体商标申报。
截至目前,累计审核发放二维码防伪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15万枚,用标企业率达76.9%,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六统一”质量管理体系、“三账一致”使用情况登记、“四标合一”聚合使用效果。验收前夕,根据新的验收细则,及时查漏补缺,力求创新,按要求完成了自评报告、申请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收集工作等。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验收评审建议,确定筹建验收结果并公布。(廖亮 付志能 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