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VOCs的定义是什么?
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定义:参与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根据有关方法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02 VOCs的分类及来源
VOCs种类有上百种,是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物,其成分非常复杂,包括烃类、酯类、醛类等,烃类又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等。
VOCs来源众多,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其中,自然源包括植物、湿地、草场及动物粪便等;人为源包括农业源、生活源、工业源及移动源(指飞机、火车、轮船、汽油车以及柴油车的尾气)等。需要特别注意,工业源是VOCs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03 VOCs到底存在哪些危害?
首先,VOCs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气味难闻且具有刺激性,会伤害呼吸道系统;
2.会造成人中枢神经系统受损,记忆力下降;
3.VOCs里面含有一些具有致癌、致畸性及致突变的化学物质(如苯及苯系物)等。
4.VOCs还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会诱发雾霾天气,破坏臭氧层,造成温室效应等。无论是大家关心热议的细颗粒物(PM2.5)还是臭氧(O3),都和VOCs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04 VOCs应该怎么防治?
现今,VOCs的防治主要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以防为主,治理结合,注重运行管理,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源头和过程控制主要是通过改变原材料、使用先进设备、改进工艺流程、控制工艺条件等抑制VOCs的产生。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主要是对无法避免已产生的VOCs进行后处理,包括回收法和销毁法两大类。顾名思义,回收法可以实现VOCs的回收利用,主要有冷凝法、吸附法、膜分离法等;而销毁法则是通过生物或者化学手段将其转化为无污染性质的二氧化碳和水,主要有燃烧、光催化、臭氧氧化、低温等离子体等方法。但其实一种方法并不能完全得到无污染分解的最终产物,所以通常是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方法相结合,比如低温等离子体和催化协同使用等。
VOCs成分复杂,来源广泛,
治理难度大,管理要求高,
需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
来源:生态大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