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失业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之前有失业保险金剩余领取月数的;
比如,上次失业可以领取5个月,但只领取了2个月就重新就业了,那么剩下的3个月就可以在下次失业时继续领取。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公司裁员、搬迁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温馨提醒:按最新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如果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也可以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深圳市(其它各地也大同小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2360x90%=2124元,按月领取。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例如:如果失业前依照最低工资标准2360缴纳十二个月,则求职补贴为:
2360*15%=354元。
温馨提醒:
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无需申请,社保局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自动发放;也就是说,按照新的规定,临近退休的,最长可以领取35个月。
3、、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
1)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
上服务系统,网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
2)“深圳人社”或“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事→社会保险专区→失业人员管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 http://si.12333.gov.cn/。
4)“粤省事”小程序:社保医保→失业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或者线下办理:
1)社保自助服务终端;
2)全市各社保服务窗口。
二、失业补助金:
1、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2、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2022年7月1日后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1062元/月,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318.6元/月。
3、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
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渠道和失业保险金是一样的。
三、申请成功后,到账时间:
1、失业保险金从受理后的下月起按月发放,社保局每月15号前发放到账;
2、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后的次月起发放,社保局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
温馨提醒: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期间,都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只要继续缴纳,就不会影响退休金的。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次,而失业补助金每个人只能领取一次。
失业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出现法定停领情形的,如重新就业的,记得主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领手续。
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的,剩下尚未领取的期限可与再次失业后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可以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