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日报】
试用期是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及各方面进行考核的一个期限,那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呢?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宏良为大家解读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吗?答案是不可以。”李宏良律师说,首先,在试用期,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最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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