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已经提前通知了,可是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直接走人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白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并且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即可。
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一个我认识的大学生,他也是在试用期的时候离职。
因为公司的工作强度太高,基本每天都需要加班到晚上9点多钟,身体感到吃不消。
于是当月的18日提出离职申请准备到21日完成工作离职,且有辞职申请单提交给相关领导,但公司领导以没人交接为由不做工作交接,也不同意他离职。
他把给领导时候的离职申请单进行拍照和在交离职申请单时与领导的沟通过程进行了录音。
因为还在试用期,手头工作也没有什么工作,在21日下班之前,就把工作整理好,交给了人事部门。
在21日离职时间到后离职,22日就不去上班了。
因为其公司的考勤记录也是用钉钉的,把自己个人的考勤记录截图留存。
等到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公司并没有给他发工资,公司以他离职未做好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拒付他离职当月的工资。
原本他想要找原单位沟通解决此问题,但是都遭到了原单位的拒绝沟通,且态度强硬恶劣,多次去公司调解都遭到了领导拒绝。
他就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其准备的证据充分,通过劳动仲裁拿到了属于他的工资。
对于劳动法,作为管理者的领导肯定是非常清楚的,既然领导以各种理由不让走,而且还告诉你直接走人不给工资。
首先手里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你已经提前通知辞职。
你应该这样办:
1. 通过书面的形式,向领导提出离职,
最好是留存证据,你已经提供了书面离职申请单。
不要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申请,要不然没有证据。
2. 尽可能用想办法让领导同意你离职。
3. 上交离职申请单后,不管领导同意与否,找到人事部门对讲清准备离职的情况,并且让他们出面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没人交接,就把工作梳理整理清楚交给人事部门。
4. 要是工作不多,在离职之前能够尽量交接完。
要是工作繁多,三天交接不清,可以多花1、2天的时间来交接工作。
离职是一个人,人品最好的体现。
千万不要不交接直接走人,这是不理性行为,同时也给自己留下话柄。
5. 如果公司认为你这样是直接走人,不给你发工资,你就把自己申请离职的证据、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据、考勤证据准备好,到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作为一个职场人,在做好自己本分的时候,一定要维护自己正当权益,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就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个人利益。
不要担心感觉自己胳膊拧不过大腿,也不要担心自己要不回工资,只要自己做的有理有据,这是我们每个人合法的劳动所得,没有哪个人敢不给工资。
文/老夏分析师
如果我写过的一篇文章,讲过的每一话,做过的一个举动,
曾在你的心里荡起涟漪,那至少说明在逝去的岁月里,
我们在某一刻,共同经历着一样的情愫。
有时候,虽然素未谋面。
却已相识很久,很微妙也很知足。如果你喜欢鄙文,那就在下面点个赞呀,也可以转发或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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