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总提供了当时备案的相关材料,变更内容为,一品南明商住项目一地下室在13-30楼下部的大车库进行重新分割,材料上印有丽水市城建档案馆的专用章。另外,詹总介绍,这两个车位在合同中也有体现。
丽水汇鑫集团副总经理 詹旭军:“有些人选一个,有些人选两个,后来造成我们合同里,有两个的客户,他直接就买了两个,有些人直接买了一个,我们合同都有标明的。”
在其他客户的合同上,记者看到,的确在车库编号上是两个编号,价格为39万8,也有客户合同中只买了一个车库,之后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购买了带杠1的车库。
朱先生不认可詹总的说法,他说自己提供的竣工图就是最终版本,不存在后期变更。为了进一步核实,记者找到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值班人员从通讯录里翻出建设局一位周副局长的电话。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周 副局长:“你找哪位 (是周副局长是吧)哎,什么事 (我这边是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的记者)你打错了吧 (我没打错,我找的就是你啊)打错了。”
之后,对方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核对了手机号,发现的确是值班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再拨过去,就无人接听了。朱先生考虑后续走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