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公共财物美德是指关心爱惜国家集体财产的优良品德,以及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害、不受侵占的高尚行为。爱护公共财会主义道德独有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产物。在社会主义社会,一切公共财产都属于全民和集体所有。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全体人民物质生活的基本保证。提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财物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社会主义家和集体的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个人和织都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吞或破坏公共财产。爱护公共财物美德,体现了社会整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共产主义道德境界,体现了个人对集体公共事业的忠诚、热爱和牺牲精神,也体现了公民良好的公共生活道德素养。
培养爱护公共财物美德,第一,坚决维护公有制,爱护一切公共财产和公共财物以及一切公共建筑设施。第二,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减少不必要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第三,要廉洁奉公、埋头苦干不搞特殊化、不消极怠工。在当前要特别注意同集体挥霍浪费的犯罪行为和慷国家、集体之慨,讲排场摆阔气的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第四,青少年要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珍惜劳动果实,自觉培养爱护公共财物美德。
向秀丽舍身保工厂
1958年12月13日,广州一家制药厂化工车间因一瓶酒精倾倒引起一场大火。烈火迅速向附近的金属钠蔓延,金属钠遇火爆炸,整个工厂及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将不堪设想。在这万分危急关头,青年女工向秀丽奋不顾身扑向烈火,用身体挡住流向金属钠的火流。火烧着了她的衣服烧伤了她的双手“…她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不能让金属钠爆炸,不能让国家财产受损失。火越烧越大,车间领导和工人们都闻讯赶来,大家上前扑救她身上的烈火,而向秀丽忍受着剧烈的疼痛,坚定地说:“别管我,快抢救金属钠。”
火救下了,厂保住了,集体财产没有受到损失。可是,向秀丽却因高度烧伤昏了过去。在医院里她醒来第一句话就问:“金属钠爆炸没有?工厂保住了没有?”党和人民用尽一切办法抢救她的生命。但是,因伤势过重,她光荣地牺牲了。年仅26岁的向秀丽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表彰她的英雄事迹,党组织追认她为正式党员。
名言警句
任何一种不为集体利益打算的行为,都是自*的行为,它对社会有害,也就是对自己有害。
(马卡连柯)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陈毅)
自私面前没有公家。(《巴人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