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发票,包括宅基地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批复和允许建房证明,以及购买建材和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将身份为委托给单位公积金的办理人员,经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即可。
可以的,但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否在本人或配偶名下。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允许建房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购买建材和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需要将本人的身份为委托给单位公积金的办理人员,经由单位经办人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即可。
公 积 金 能 用 于 农 村 建 房 吗 ?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农村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因此,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农村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房者,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