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01 购房提取购房两年内,产权人及配偶和直系亲属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02 还贷提取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产权人及配偶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办理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例如:张三在2019年商贷购房,首次还款月为2019年6月,那么他的对应月为每年6月份,以后的每年6月份均可办理一次还贷提取手续,提取的金额为上年6月至当年5月的实际还款金额)。
当前与中心合作银行
建设银行南昌分行、工商银行南昌分行、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江西银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
九江银行南昌分行、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新建农商银行。
具体操作
01
购房提取产权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以购房原因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转至提取人银行卡账户内;
02 还贷提取1.若贷款银行属于合作银行,借款人和提取申请人可至管理中心柜台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该协议将在每年的对应月为各委托人代办一次公积金提取。2.若贷款银行不属于合作银行,暂时无法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需每满一个还款年度,于年度对应月(最多可顺延至下一个对应月前)至柜台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和。
购房首次提取的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柜台提取时);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两人(含两人)以上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原件;
5、外地购房的,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配偶或直系亲属同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原件。
7、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购房证明材料:
A、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
(1)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以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原件;
(2)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或税务专用收据原件。
B、购买二手房的: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2)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签订《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的材料
1、借款人和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商品房:登记备案购房合同原件
二手房: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借款合同原件(包含有效的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可现场办理);
偿还商业贷款柜台提取的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
4、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首次申请时提供);
5、借款合同原件;
6、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个贷部门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还款凭证原件(加盖业务公章);
7、提前全部结清贷款本息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出具的结清证明及最后一次还款凭证原件(加盖业务公章);
8、偿还外地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或在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偿还商业贷款暂时无法办理线上的提取手续;
2、上一还款年度的还款凭证是指贷款银行出具的公积金提取对应月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由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打印并盖业务公章;
3、尚有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省直、铁路公积金贷款)及九江公积金贷款、使用南昌公积金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本人、配偶以及其他共有产权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仅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含组合贷款中的商贷本息);
4、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两地原则,即购房所在地为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可以依照前两项情况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购房两年内以购房原因首次提取公积金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通过微信办理提取;直系亲属仅可采用柜台提取的方式,暂时无法通过微信办理;
5、柜台提取时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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