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出土的文书《攮女子婚人述秘法》有以下资料记载(“攮”通“禳”,就是祈祷祝福的意思。):
关于已婚女子如何让丈夫回心转意,有四种办法:
第一:“凡令夫爱,取赤痒足,出夫脐处下看,即爱妇。”女方赤着脚,放在丈夫肚脐处抓痒,挠痒痒。丈夫即爱她。
第二:“凡欲令夫爱敬,取夫大母(拇)指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这是说将丈夫的大拇指甲,烧作灰,和着酒吞服下去。
第三:“凡欲令夫爱敬,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自己拔下十四根眼睫毛,烧作灰,和着酒吞服下去。
第四:“凡欲令夫爱,取户下泥五寸,即得夫畏敬。”把自家门户下方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来,就能赢得丈夫的爱。
仍然离不了毛发、指甲、眼睫毛这类人身体上的附着物做为媚药的原材料。
毛发、指甲、眼睫毛成为媚药的道具,可能是在古代中国人的“天人合一”观念有关。此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当然是非常贵重的。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说:“发乃我血余,故能治血病,补阴,疗惊痫,去心窍之血。刘君安以己发合头悄等分烧存性,每服豆许三丸,名曰‘还精丹’,令头不白。”“阴阳易病,用手足爪甲二十片,中衣裆一片,烧灰,分三服,温酒下,男用女,女用男。”
既然这些东西有那么高的药用价值,让变了心的情人回心转意,岂在话下?
大概从唐代开始,巫术和媚术相融合。从此以后,人们用巫术来保平安、求子、求爱、祛病。它的主要方法就是贴符、烧符、吞符,以上种种记载,虽然荒诞不经,但从文化史角度看,真实地反映了古代中国女子依附男子的社会现实,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古代的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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