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车
上牌有哪些标准?
去哪里上牌?
有什么注意事项?
乌鲁木齐交警
为您一一解答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01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02 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03 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04 装配完整质量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05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0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资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向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
01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02 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
03 电动自行车的出厂合格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地点
各县级车辆管理所电动自行车上牌地点(以下附地址)
县级所名称 | 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北路东十一巷29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大浦沟北路2799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瑞昌街与瑞昌街南一巷交叉口北220米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磨沟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303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达发区(头屯河区)白乌湖新区红岩街1080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米东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973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达坂城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街47号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车辆管理所 |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南庄大道53号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赛克电动车经营店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南侧米东新城小区二期01号楼0单元01层04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鲁师傅电动车修理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金戈壁路东二巷14号101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极速达电动车店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505号
头屯河区火车西站雷子配件经销部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园街81号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捷安特自行车专卖店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园街220号 |
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南路金鑫车行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沙路1号美林阁小区1栋1层1室 |
高新区(新市区)贵州路铭涛车行部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贵州路61号一层101室 |
四哪些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部件;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电动自行车加装动力装置;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装置;
(五)假借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温馨提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仅要按规定登记上牌
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注意“一盔一带”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