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2月13日讯(记者 周亚彬 张谢雅)今天早晨7点40分左右,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和黄河大道的交口,一辆通体绿色的“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被交警拦停。经查看,发现这辆车虽然外形酷似摩托车,但实际是一辆电动车。该车辆未上正规牌照,且驾驶人没有驾照,交警将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这辆车时速能达到60km/小时,已经不属于电动自行车了,属于机动车。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小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电池电压不超过48V,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这辆车明显是不符合标准的。”现场执勤民警告诉记者,目前在石家庄市三环内禁止摩托车上路,这辆被查处的车辆不但没有牌照,而且驾驶人没戴头盔也没有驾照。
“对于这种车,我们会依法进行扣留,驾驶人可以带着车辆的合格证去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如果符合国家标准,我们会将车辆返还,但是驾驶人要按规定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并给车辆办理牌照。如果核实是拼装车,我们会将车辆进行报废处理。”高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欣向记者介绍违规电动摩托车的处理办法。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查看车辆是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有部分不法商家为了盈利,推出了一些外观摩托化的电动车,这些车属于拼装车,是不允许上路的。大家可以电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首页右下角“准入信息查询系统”,或手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最下方“信息检索公共服务”进行查询。
了解多一点: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电动车通行市区道路的明白纸》规定,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正式号牌。
在用(购买日期在《通告》发布之日前)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5 km/h、等于或者小于50km/h;且电机额定功率大于400W、等于或者小于4kW的两轮电动车,登记注册临时号牌,集中登记挂牌日期结束后,不再发放临时号牌。
给予临时号牌两轮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非机动车管理,限制通行中山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裕华路(友谊大街至体育大街段)、中华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建设大街(和平路至槐安路段)。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本文来自【长城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