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一位男同事进来我办公室,说他要申请生育津贴,问可不可以。了解情况后,回复他“不可以”,他有些失落。
是这么个情况,他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我们公司为所有在职员工都购买了社保(即五险,其中包含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他老婆在别的公司上班,但那家公司没为员工购买社保。也就是说,男方有社保,但女方没社保。
上个月,他老婆生了二胎,所以他来问问,他买的社保能否申请生育津贴。
因业务变动,现在的社保不全是人社局负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已转到了医保局。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经再次与人社局和医保局确认,回复还是“不可以”。男方的生育保险,在女方孕检时是可以用的。
所以啊,女同胞们,找工作时尽量找规范的企业,买社保是标配。生育、失业、工伤、医疗、养老才有保障。赞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