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某某见这种方式有利可图,也开始布局自己的媒体号。先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大力转载、发布了大量不实的涉企业负面文章。等到这些文章在网上传播开来,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后,黄某某就开始收网。
余萍称,被害企业主动联系黄某某删帖,黄某某就假模假样提出了服务合作。一旦被害企业不支付黄某某指定的数额费用,黄某某就露出了真实面目,拒绝删帖,并进一步炒作负面信息,威胁企业索要钱财。
今年3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吕某某因帮助黄某某接收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法院责令二人退赔企业全部损失。
多部门接连出举措
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
“造谣一张嘴,维权跑断腿”。通过这起典型案例,我们注意到,网络造谣、诋毁企业的违法行为,犯罪成本非常低,但企业维权的代价和成本却比较高。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暴力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利益和信誉的司法保护。
今年3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等问题。要求对“顶风作案”、情节严重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严格依法处罚,对各类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网络环境。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涵盖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违法现象,为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提供指引。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利用网络敲诈勒索企业、损害商业信誉、寻衅滋事等罪名,向全社会传递了依法严惩网络暴力伤企犯罪,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现象的强烈信号。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丽沙表示,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我们以办案为依托,也深入分析这种网暴伤企行为背后的发案原因和社会治理问题。主动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对接,不断完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渠道,切实加强网络上涉企信息内容的管理,及时有效遏制这种网暴行为的发生,以清朗的网络空间,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