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峥嵘,消防资源网创始人,消防大讲堂主讲人,从业消防25年,参与近千项目设计施工,解答消防疑问数万条,极为资深的实践经验,结合深厚理论基础,汇集金典,奉献大家!
石峥嵘:防火卷帘的设计应用,不同规范要求迥异,条文错杂!
本文总结《建规》《人防》《车规》等主流规范要求,归类防火卷帘的应用!
同时,重点列示了防火卷帘的禁用和限制情形(设计应用中最容易出错的问题),解答规范争议!
本文共分6大章节,附视频分解:
1、防火卷帘的禁用和限制场所。
2、防火卷帘的选型原则。
3、防火卷帘的限制要求(示例讲解)。
4、防火卷帘的分类。
5、规范争议及疑难探讨。
第一章 禁用及限制场所
一、甲类厂房的防火墙,以及其他类别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厂房的防火墙,不应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3.3.1)
注:三、四耐火等级的厂房的防火墙,缺乏规范支持,不应设置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
二、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3.3.2)
对于丙、丁、戊类仓库,在实际使用中确因物流等使用需要开口的部位,需采用与防火墙等效的措施进行分隔,如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开口部位的宽度一般控制在不大于6.0m,高度最好控制在4.0m以下,以保证该部位分隔的有效性。
注: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如丙类仓库因特殊要求需要使用防火卷帘,应对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予以认定,确保满足4.00h耐火极限。
三、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等替代。(第二条)
四、当防火分区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时,应采用防火墙与相邻防火分区进行分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要严格采用防火墙分隔,不能采用防火卷帘、防火玻璃、防火分隔水幕等措施替代。(5.5.9)
五、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不得应用于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等室内安全区域,也不得设置于消防电梯前室:
除首层区域外,其他楼层很难直接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因此,通常将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等视为室内安全区域,进入室内安全区域的安全出口,即可认为到达安全地点,不再考虑室内安全区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区域的疏散时间和距离要求。
考虑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的不确定性,防烟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走道、消防电梯前室等与室内区域的分隔措施,应采用实体墙,不得设置防火卷帘、防火玻璃等可靠性较低的分隔措施。
六、在超大城市综合体中,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详见:公消〔2016〕113号
超大城市综合体:是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超大城市综合体。
七、防火卷帘不得应用于疏散走道隔墙:
疏散走道应该是固定的通道,以加强人员对安全通道的印象,不得采用临时下放的分隔措施,防火卷帘可靠性差,下放时甚至可能对疏散人群造成伤害。
八、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不得作为特殊区域的分隔措施,以下情况的防火隔墙和防火墙,均不得使用防火卷帘和防火玻璃隔墙:
1、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其居住部分与商业服务网点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2、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3、剧场、电影院、礼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厅、室之间及与建筑的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5、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等,附设在建筑内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 1.00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九、防火卷帘应用于防火墙时,应设置于局部洞口或梁柱框架的洞口。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建规6.1.7,强条)。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包括承载能力、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能等关键指标,要求试件在耐火试验期间能够持续保持其承载能力。
防火卷帘为非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的判定,主要是耐火完整性、耐火隔热性。防火卷帘不能替代防火墙,宜应用于防火墙的局部洞口,也可应用于防火墙的梁柱框架洞口,承载防火卷帘的梁柱等框架构件,应满足防火墙的防火性能要求,不得影响防火墙的结构和防火性能。
十、防火卷帘应用于承重墙时,应设置于局部洞口或梁柱楼板等框架的洞口。
原则上,非承重构件不能直接替代承重构件,防火卷帘不能替代承重墙,宜应用于承重墙的局部洞口,也可应用于承重墙的梁柱楼板等框架洞口,承载防火卷帘的梁柱楼板等框架构件,应满足承重墙的防火性能要求,不得影响承重墙的结构和防火性能。
第二章 防火卷帘的选型原则
防火卷帘的应用,各规范要求迥异,条文错杂,实质上,规范要求的很多功能,本身属于产品标准已明确的基本功能,无须另行规定。
防火卷帘的应用,可归类总结为:仅汽车库车道可以使用普通钢质防火卷帘,其他情况下均应采用特级防火卷帘。
一、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按耐火极限分类,防火卷帘可以分为2小时和3小时两个类型,目前厂家生产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均为3小时。
对于耐火极限不低于4.00h的防火墙,如确需使用防火卷帘,应对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予以认定,确保满足4.00h耐火极限要求。
二、以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就是特级防火卷帘,特级防火卷帘本身具备防烟功能。特级防火卷帘主要分为无机特级防火卷帘和钢质(水雾式)特级防火卷帘两类。
无机特级防火卷帘由双层无机帘面组成,属于双轨双帘。
钢质(水雾式)特级防火卷帘通常为单层钢质卷帘,配以水雾或喷淋系统保护,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
三、仅以耐火完整性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就是普通钢质防火卷帘,实际应用中,仅汽车库车道可以使用此类卷帘。
除汽车库车道设置的防火卷帘外,其他情况下如采用普通钢质防火卷帘,均必须配套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即防护冷却系统),系统繁杂,造价高,基本不会采用。实际应用中,通常直接采用无机特级防火卷帘或钢质(水雾式)特级防火卷帘。
四、综上所述,汽车库车道可以使用普通钢质防火卷帘,其他情况下通常采用特级防火卷帘。注:即使在汽车库车道等部位,仍建议采用特级防火卷帘。
参考条文:《建规》6.5.3、《人防》4.4.3、《车规》5.2.7。
第三章 防火卷帘应用长度的限制要求
限制规则:不得采用大面积、大跨度的防火卷帘进行水平防火分隔,除汽车库及其他建筑中的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示例解说如下:
一、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是指某一防火分隔区域与相邻防火分隔区域两两之间需要进行分隔的部位的总宽度。
在如图所示的建筑平面中,包括A、B、C三个防火分区,虽然B区与A区、C区均相邻,但在计算B区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时候,B区应和A区、C区分别计算,而并不是将B区的卷帘全部叠加。
本示例中:
1、当计算B区与A区之间的卷帘宽度时,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按L3计算:当L3≤30米时, d3≤10米; 当L3>30米时, d3≤(1/3)L3,且d3≤20米;
2、当计算B区与C区之间的卷帘宽度时,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按L1计算:当L1≤30米时, d1 d2≤10米; 当L1>30米时, d1 d2≤(1/3)L1,且d1 d2≤20米。
二、在如图所示的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A与相邻的防火分区B有2条边L1、L2相邻,则A区与B区的防火分隔部位的总宽度为L1与L2之和。
当计算A区与B区之间的卷帘宽度时,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按L1 L2计算:
当L1 L2≤30米时,d1 d2≤10米;
当L1 L2>30米时,d1 d2≤1/3(L1 L2),且d1 d2≤20米;
三、需要说明的是,建筑中庭部位的周围连通空间,可以采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设置宽度并不受上述要求的限制,且中庭部位防火卷帘的宽度不计入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
如图所示:
1、防火分区B和防火分区C的防火分隔部位宽度按L2计算:
当L2≤30米时,d2≤10米;
当L2>30米时,d2≤(1/3)L2,且d2≤20米;
2、防火分区A和防火分区C的防火分隔部位宽度按L1计算:
当L1≤30米时,d1≤10米;
当L1>30米时,d1≤(1/3)L1,且d1≤20米;
三、通常认为:汽车库设置防火卷帘,不需要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5.3第1款,对应用长度进行限制。
第四章 防火卷帘的分类
一、按规范定义分类(《防火卷帘》GB14102-2005),防火卷帘可分为钢质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级防火卷帘,其中,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已停用。
1、钢质防火卷帘也称为普通防火卷帘,包括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钢质防火卷帘,以及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和防烟性能要求的钢质防火、防烟卷帘。
钢质防火卷帘不能满足隔热性能要求,需要增加独立的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或水幕冷却系统保护),才能满足《建规》6.5.3要求,已极少使用。
2、特级防火卷帘是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主要包括无机特级防火卷帘和水雾式(汽雾式)钢质特级防火卷帘。
无机特级防火卷帘:由双层无机帘面组成,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
水雾式(汽雾式)钢质特级防火卷帘:通常为单层钢质卷帘,配以水雾或喷淋系统保护,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
二、根据《防火卷帘》GB14102规定,防火卷帘按耐火极限分类,可以分为2小时和3小时两个类型。
根据规范要求,用于防火墙部位的卷帘耐火极限不应少于3小时,因此,目前厂家生产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均不会少于3小时。
注:防火卷帘分类形式很多,本文仅列示与设计应用相关的类别。
第五章 争议探讨
一、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是否受防火卷帘应用长度的限制?
1、问题由来:
根据规范要求,除汽车库及建筑中的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也就是说,建筑中庭部位不受防火卷帘应用长度的限制,那么,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是否受防火卷帘应用长度的限制呢?
2、参考建议:
实际使用过程中,防火卷帘存在着防烟效果差、可靠性低等问题,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设计中要尽量减少防火卷帘的使用,限制防火卷帘应用长度的做法,可以防止在建筑中大量采用大面积、大跨度的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进行水平防火分隔。
中庭以及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均有其特殊性,这些部位不方便设置防火墙,上下层连通区间不会有可燃物,而且这些部位的上下层通常会同时设置防火卷帘,即使某一层卷帘出现问题也不会影响防火有效性。
因此,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应和中庭部位类似,设置防火卷帘时不受应用长度的影响,上下连通开口可全部采用防火卷帘分隔。
二、有没有耐火极限为4小时的防火卷帘,为什么现在厂家的防火卷帘耐火极限均为3小时?
防火卷帘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现已转为自愿性认证),必须符合现行产品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产品标准中的耐火极限,只有2h和3h两个类别。因此不会有耐火极限4小时的防火卷帘。
另外,由于现行设计标准中,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要求防火卷帘耐火极限3h,而且2h和3h防火卷帘的成本相近,因此,目前厂家都仅生产耐火极限为3h的产品。
注:如乙类厂房、丙类仓库等因特殊要求需要使用防火卷帘,应对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予以认定,确保满足4.00h耐火极限。
三、防火卷帘的防烟功能如何实现?
根据《建规》6.5.3要求: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目前情况下,通常都是选用特级防火卷帘,这类卷帘本身就具备防烟功能,是产品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的基本要求。如选用非特级的普通防火卷帘,则需要明确防烟功能要求。
防火卷帘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应依相关施工规范标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