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将来虽然可能会有别的科学手段,但是就现阶段来说除此以外别无他法。不过正因如此,“特质”也分为了相机的特质和感光材料的特质两方面。首先,我们来说一下相机的特质。众所周知,写真的特征是它能够将实际存在的场景以视觉表现还原,这一点我们通常称其为再现性或者记录性。而且这种“再现”是通过“相机”这种机械手段来实现,不仅十分准确、精细,而且谁都可以轻松操作。这是在写真发明以前完全令人无法想象的表现手段。
另外,从再现性(记录性)这一点扩展开来,有一点十分值得注意:“再现”总是和被摄体在时空上同时进行,仅在“再现”的瞬间才能实现。这对再现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条件。当然,在写真发明初期,光学和化学技术并不像如今这样先进,所谓“瞬间”也长达二三十分钟。如今这种1/10000秒级别,肉眼都无法跟上的速度,已经让写真表现和过去大相径庭。不过从本质上来说,仍然还是一样的。
虽然只是平凡的事实
接下来我们将前面介绍过的东西再整理一遍。简单来说,以相机这方面写真表现来说,写真表现通过相机这种机械为媒介,能够将实际存在的事物再现出来。再现手段和事物在时空进行变化的同时发生,而且准确、精美,谁都能够轻松实现。
虽然三番五次详细阐述它的特点,但恐怕这是谁都心知肚明的客观事实。
确实,这个特点尽人皆知,只不过是平凡的事实。但是正因为它过于平凡,反而会被人所遗忘,或者因为是理所当然的道理而被轻视。所以,我才会三番五次的重申这一特点,将它置于面前,正视它的存在。在正确地认识它的基础上,才能寻找写真的独特表现力和认真对待写真。如果不这样的话,在进行表现创作时,很容易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举例来说,就是我们经常遇到的构图挑刺儿问题。
至今为止,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写真家在写真的构图套上黄金分割、三角构图等名头。这样将绘画的构图方法来原封不动挪到写真中来的人不在少数。但是这一点恰恰是忽略了写真的特点,可以说是大错特错。
构图的传统概念,是否应该被打破呢
绘画通过肉眼和手协作,有条不紊地作业将作品表现出来;写真表现则是相机这一机械将被摄对象的瞬间再现出来。二者差别如此之大,绘画的构图技法不可能原封照搬到写真表现当中。如果是写真的话,一定要考虑到前文所述的特点,再考虑构图。虽然这里只列举了构图这一个很小的例子,但也可以看出只有认识到写真的本质才能贯彻它的表现特点。如果仅仅将其平凡付之一笑,则会偏离写真的路线。
一点疑问
看到这里,想必会有人会产生了一些疑问。写真表现完全通过相机的机械性来实现,并没有给人的想法、直觉、情感等因素融入的空间,因此写真表现并不存在创造性。虽然这个观点经常被提出来,但它明显是错误的。写真是通过相机精巧的机械结构呈现出来,是一种机械地表现不假,但是操作相机的人会通过选择将创造性导入到表现中去。举例来说,被摄体和光线的选择、景深范围、拍摄距离、快门速度等方面,都是拍摄者,也就是作者的意识和目的来决定的。虽然和绘画相比,写真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但是仍然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余地。因此可以说:决定最后表现的并非是相机,而是人的主观意识。
另外还有一种观点是:在相机的机械性中,最重要的就是“再现性”。这可以说是写真的本质性特征。更进一步可以说写真是一种现实主义表现。
如果仅仅是如此来理解的话,那么在现实主义表现中没有能够超越写真的表现形式了。然而现实并不是说表现形式比较写实就可以被称为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描述的是艺术创作方式的问题。即便是在写真家当中,也有人直接把写真的再现性简单地解释为现实主义。这一点很容易让人对写真的理解产生混乱。那么写真和现实主义的关联在哪里呢?前面已经说到了:写真是通过机械的相机作为媒介,通过人的主观意识创作出来的。
写真表现存在主观和机械两方面的特性,将二者进行调和并统一便能扩展写真独特的创造性,机械艺术独特的美感也会随之产生。回顾过去,那些名垂写真历史的业绩无不是在认识和尊重相机机械性能的基础上,展现作者独特才能而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