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梁燊
“同一时间不同用户价格不同”“付费会员比普通用户价格更高”“多次浏览后价格自动上涨”你有被这样的隐形“*手”当成韭菜割过吗?近年来,大数据*熟的话题热度居高不减,许多消费者都遭遇过某些平台的大数据*熟,也找不到渠道解决这一类的问题,只能吞下苦果。
2024年7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大数据*熟的现象频繁发生,《条例》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明确了差异化营销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为前提,彰显市场公平。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我们每天都在产生数据,创造大数据和使用大数据。数据,让一切有迹可循,让一切有源可溯,而大数据在记录了我们的习惯以后,会利用算法,根据我们自身对产品的意愿,帮助我们进行“个性化定价”,这本是一个有助于我们的情况,但一些企业平台通过掌握消费者的经济状况、消费习惯、价格敏感度等信息,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方面实行歧视性的差别待遇,特别是利用用户不愿轻易更换惯用平台等心理,对老用户收取更高费用,造成了用户体验下降,也就是所谓的“大数据*熟”。
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立的,但这项技术的应用与价值是由使用人决定的,我们在享受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保持警惕,大数据*熟发生在我们身边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的力量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向大数据*熟说“不”。
网站平台和企业要想获得长远发展,诚信是基本,平等地对待每一名消费者,杜绝大数据*熟行为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推动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评论员:程伟洪
拍摄:欧劲涛 练芷莹
剪辑:欧劲涛
设计:区曦文
策划:赖秀梅
编辑:彭玉静 陆致彤
校对:陈梓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