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文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考勤记录属用人单位掌管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考勤证据,否则应当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文规定: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考勤记录属用人单位掌管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考勤证据,否则应当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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