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住宅的室内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宽度不能够小于0.9米。并且在走道或者是在楼梯的地方,宽度也有严格的限定,不能够小于1.1米。
2、如果是在商场之中,消防通道的宽度,应该根据疏散人群的数目经过计算确定,最小的宽度也不能够小于1.5米。如果这个商场的面积达到了1万平方米,那么通道的宽度不能少于3.5米。
3、如果是在厂房之中,根据规定,消防通道的宽度不能够小于4米,因为消防车的宽度就达到了3.5米,要能容纳消防通道通过。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2.3条规定: 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至于宽度的规定,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5.3.14 条规定,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这个应作为最低标准。不过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最终宽度确定需要视门厅具体情况给以分类而定。以下是几种较常见情况:
1。当门厅作疏散通道时,其宽度应按疏散人数计算,长度(楼梯、电梯前室门距离到通室外安全门距离)不应超过30米。
2。当门厅作电梯厅时,净宽不得小于电梯轿箱深度。
3。当门厅作防烟楼梯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时,最小面积不得小于(独用)居住建筑4.5平米,公共建筑6平米;(合用)居住建筑6平米,公共建筑10平米。有消防电梯前室功能时应满足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