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类的过度捕*,玳瑁逐渐成为了濒危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其列为附录一物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将其列入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我国也将其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人铤而走险,利用网络渠道出售各类玳瑁制品。
没有买卖就没有*害,请保护玳瑁
2018年起至案发,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某为牟取利益,在明知玳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制品严禁买卖的情况下,仍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处购入玳瑁制品,并由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拍照制作宣传材料,身为业务员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黄某某、王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加价出售往全国多个省市。
△ 玳瑁标本照片
△ 玳瑁制品称重照片
没有买卖就没有*害,请保护玳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