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警方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等六人抓获归案,并从薛某某等人处查获尚未销售的各类玳瑁制品500余件,已查实销售玳瑁制品10余件,销售金额10万余元。同年4月30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薛某某等六人批准逮捕。
△ 查获玳瑁标本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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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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