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 发扬主体意识。 中国哲学有追求“ 天人合一” 的传统, 把发挥主体能力, 以便与“ 天” 一致, 看作精神境界的升华和完善。 以人为核心, 天地人相参是哲学家一贯的主张和理想。 儒家“ 三纲八目” 的修养论, “ 正己” 就能“ 正人” , “ 成己” 就能“ 成物” 的言行, 都是事在人为的一种哲学表现。 孔子讲“ 为仁由己” , “ 人能弘道” , 相信通过主观努力可以成就仁的品格。 宋儒说, 天理人欲此进彼退, 革得一分人欲, 便复得一分天理。 如用哲学眼光, 从主客体关系来考察, 便可见到, 对主体意识的弘扬, 是其理论的立足点。 法家沉醉于*敌报国, 立功受奖, 靠个人的努力, 争得人生地位, 实现自身价值, 体现出对主体能力的确认。 墨家认为, 人人发扬兼爱之心, 实行互利之法, 就可走向天下尚同的正途,充分表现了对人的能动性的信赖。 道家执著于对道的追求, 精神的解脱, 以对主体意识的承认为根基。 佛教教人六根清静,以无念为宗, 一心向佛, 如没有对主体能力的信任, 是不可能进入涅槃之境的。
第四, 富于辩证思维。 中国哲学讲求对立前提下的和合统一。 儒家讲“ 生生之谓易” , “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强调事物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而变化发展的根源, 在于阴阳的此消彼长, 刚柔的相互激荡,“ 一阴一阳之谓道” , 便是最好的理论概括。 《老子》 描述了动静、 高下、 强弱、 先后的相联相对, 相反相成。 “ 道生一, 一生二, 二生三, 三生万物” 的发展序列中, 道运行不已, “ 周行而不殆” 。 韩非道理相应的规律论, 把事物的辩证发展看作内在规律。 他既承认“ 法术之士与当途之人, 不相容也” , “ 冰炭不同器而久” ,“ 杂反之学, 不两立而治” , 又认为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 形名参同, 上下和调” , 可见是既讲对立又讲统一。 佛教一多相摄、 四谛圆融、 一即是多、 多即是一的命题, 也深蕴对立同一之精义。
第五, 树立整体观念。 中国哲学孜孜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把天、 地、 人看作统一的整体, 以“ 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 、 “ 天人合一” 为最高境界。 哲学家处理问题, 总是“ 上考之天, 下揆之地, 中通诸理” , 以便“ 上因天时, 下尽地财, 中用人力” , 使万事万物各得其所。 君主执政施教, 也是“ 仰取象于天, 俯取度于地, 中取法于人” , 使天地人“ 贯而参通之” , 从整体考虑问题, 而不执著于一偏。 整体观念实践于政治领域, 表现为个人、 家庭、 国家不可分割的情感; 在文化领域, 表现为兼收并蓄、 和而不同的宽容精神; 在军事领域, 表现为“ 全军为上, 破军次之” 的战略思想; 在伦理领域, 表现为顾全大局, 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 以维护整体利益的价值取向。 诸如此类, 构成了我们民族集体至上的思维趋向和共同心理, 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起了重大促进作用。 不过, 在一定条件下, 在客观上也压抑了个人的发展。 政治领域国家至上的意识, 曾被封建统治者利用, 作为要求劳动人民作出无谓牺牲的口实。整体观念表现于思维方式, 导致了认识上的模糊性。
第六, 偏重直觉思维。 中国古代哲学家在认识事物、 分析现象、 建构体系时, 往往从日常生活的经验出发, 凭直觉办事。 传统的“ 尽心、 知性、 知天” 的认识途径, 是能过对内心世界的自我反省、 道德境界的自我提升, 去证悟人之善性, 在主体的精神领域内完成天人合一的任务。 宋儒对“ 一旦豁然贯通” 的追求和体认, 就是一种典型的直觉思维。 从思维类型及方法来看, 古代哲学家认识事物、 建立体系, 是在经验基础之上的类比和类推。 这些都不是运用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系统的认识论范畴推演来实现的。 直觉思维的长处, 是以经验为参照, 从整体上把握对象, 有时能体验、 证悟出逻辑思维所不能揭示的意境。 缺点是不够严密, 对对象的认识含糊而不明晰, 其结论具有很大的或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