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有效画面和景深范围
每幅图像要突出所要监视目标的这个主题,即有效画面。这里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安防监控图像的主题或者有效画面不一定都要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的,如上所述,有的要显示人的脸部特征,有的要显示人的体貌特征,而有的只要显示人员或车辆的活动情况,即行为特征。一旦主题明确了,画面就应突出与主题有关的画面,无关的画面,应该尽量少出现,甚至可以不出现。
我们经常会遇到监控图像有效画面太小的问题,如监看出入口的图像,经常会因为出入口两侧墙体的显示画面过多或过大,而要看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出入口画面却不大,即显示图像未突出出入口这个主题,导致进出出入口人员的画面太小,人的脸部特征看不清楚;再如监看走廊通道的图像,也是因为通道两边的墙体及天花板的画面太多或太大,真正是长廊或通道的画面却反而不多或太小,导致在长廊或通道内行走人员的体貌特征及活动情况看不清楚。
对此,出现类拟图像有效画面不够的情况,我们是可以通过调整摄像机焦距加以克服,从而达到足以能辨别目标特征的画面要求。但是,在解决了一个问题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另一个问题出现。因为一个理想的图像,除了要有上述能足以辨别目标特征的有效画面外,还要有一定的景深范围。参与过画面调试的人都知道,图像的有效画面与景深范围是一对矛盾体,有效画面大了会直接影响到画面的景深,另外,有效画面过大后会使移动目标运动速度太快,图像中出现的人或车辆的时间很短,一闪而过。最终会导致需要取证时,停格截取目标特征的画面看不清楚。所以,有效画面不是越大越好。
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图像有效画面和景深范围二者关系,在安防监控图像的画面调试中,图像的有效画面只要求能看清监视目标的特征,能正确辨别人或车辆的特征了就够了,不需要太大,太大后会直接影响到画面的景深,影响到对人员或车辆的运动过程的特征观察。而对人员或车辆的运动过程的特征观察也是安防监控内容的一部分。图像有效画面和景深范围的利弊关系如图四、五所示。
四、避免图像出现俯、侧视现象
技防行业标准有规定,安防摄像机的安装高度,室内不宜低于2.5m,室外不宜低于3.5m,这主要是为了避免摄像机安装过低后会影响到人的正常行走或车辆的正常的行驶。但在实际安装中,如果仅为了避免上述的问题出现,将摄像机的安装高度控制要求范围以内,不注意图像的视角问题,图像会出现俯视或侧视问题,而图像一旦出现俯视或侧视问题,监控图像就起不到辨别目标特征的作用。
图像出不出现俯、侧视问题,关键看摄像机的指向与监视目标的夹角大小(即视角大小),这个夹角分垂直夹角和水平夹角(垂直夹角为摄像机的指向与监视目标形成的高低角、水平夹角为摄像机的指向与监视目标正面方向形成的水平角)。实际表明,摄像机的指向与监视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30°时,图像基本不出现俯视现象。摄像机的指向与监视目标正面方向形成的水平夹角≤45°时,图像基本不出现侧视现象,摄像机的安装角度达到了以上要求后,通过图像显示基本能反映所监视目标的正面特征。当然,这些夹角越小对改善图像的俯、侧视现象就越有益,见图六、七。